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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出台《高端学术交流资助办法(试行)》
为科技创新营造良好学术氛围

2019-07-10 来源:珠海市科协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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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营造良好学术氛围,支持高端学术交流,提升珠海市科技创新能力和学术水平,促进创新人才成长,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助推珠海“二次创业”,根据珠海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珠海英才计划”加快集聚新时代创新创业人才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试行)精神,市科协牵头制定了《珠海市高端学术交流资助办法(试行)》,经广泛征求意见,多次反复修改,近日,市政府同意,由市科协与市财政局联合发文向社会公布。

鼓励和支持国内外知名学术机构、专业组织和珠海市创新主体开展高端学术交流是珠海“英才计划”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制定和实施珠海市高端学术交流资助办法(试行)》是落实珠海“英才计划”的具体举措。开展高端学术交流资助不是珠海首创,但在国内城市中为数不多,珠海市出台的高端学术交流资助办法在资助范围、选题方向、申报条件、资助标准及额度、申报流程、立项评审、过程监督、资金支付、诚信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特别是在资助范围、资助额度、项目评审和监管中具有较大的创新,有许多亮点。

亮点一:资助范围广、项目面向国内外

资助项目面向国内外,开放征集。项目申办主体不限于珠海市,更注重面向国内外优质的学术交流资源。资助范围包括:具有国内外较大影响的高端学术及相关产业科技创新论坛;科技前沿领域引领学科发展的国际性、全国性高端科技、学术交流活动;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珠海市重点发展产业为选题的高端科技、学术交流活动;国内外重大工程、重要科技攻关项目等关键技术问题举办的高端科技交流活动(不含项目评审、论证会);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举办的科技创新交流合作、科技成果转化等高端科技、学术交流活动等。

亮点二:突出珠海市学术机构、创新主体的参与,与国内外知名学术机构的联合

资助办法除了鼓励珠海市学术机构、创新主体积极申办高端学术交流,也支持和鼓励珠海市学术机构、创新主体与国内外知名学术机构加强联合,突出强调国内外知名学术机构对珠海市学术机构、创新主体的带动引领。为此,要求申报项目必须有珠海市学术团体、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科技型创新企业等科技类创新主体(不含行政机关)的参与,形式上可主办、承办或协办。通过支持鼓励珠海市创新主体参与国内外高端学术交流活动,达到建立渠道、引才引智,提升珠海市整体的学术能力和水平的目的,同时,建立多方负责的办会方式,保证办会质量。

亮点三:项目资助额度大

项目资助根据学术交流内容和方式设立不同档次的资助标准,其额度之高,国内少有。资助项目分永久性和非永久性举办项目两类。其中永久性落地项目按国际性专业论坛和全国性专业论坛两档,标准分别为每届每年最高不超过600万、300万元资助。非永久性举办项目分国际性高端学术会议、全国性高端学术会议、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学术交流三个档次,分别给予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70万、40万元的资助。项目具体资助额度(永久性落地项目除外)根据当年下达的专项资金总额度、年度立项项目总量综合确定。市级财政资助金额不得超过该项目经费决算总额的60%,同一项目同一年度内只资助一次,且不超过该项目资助档次标准的上限。

亮点四:突出学术交流与珠海市产业发展的融合

资助办法在资助范围及选题上,突出强调学术交流与珠海市产业发展的融合与创新应用。把资助重点放在围绕珠海市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国内外重大工程、重要科技攻关项目等关键技术问题、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而举办的高端学术交流的项目上,明确对推动和促进珠海市产业发展、引才引智等有重要支撑作用的项目给予重点支持。通过学术交流活动与地方经济发展形成互动,为珠海市提供智力支持,赋予活动更丰富的内涵。

亮点五:项目评审采用量化评分

根据资助办法制定《珠海市高端学术交流办法实施细则》,建立科学规范的项目评审方法。成立市高端学术交流资助项目评审委员会,科学制定项目评分表,以量化方式进行项目评审,根据分值择优选择,确定资助项目。通过实施量化评分,建立刚性制度,力求减少人为主观因素,实现项目评审的科学、公平、公正、公开。

亮点六:项目过程管理采用现场审核

为确保资助项目实施过程的质量和效果,资助办法及实施细则规定在项目举办期间,由市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组根据项目协议,对项目的实施主体、主题、议程、参会嘉宾、规模、时间、地点以及实施效果等进行现场审核,审核结果由市项目评审委员会提交市科协,作为项目验收的主要依据。通过现场审核,及时了解活动的动态,强化项目方的责任落实,确保项目实施的质量和效果,为项目验收提供科学、准确的依据。

亮点七:资助资金采用事后支付,确保资助资金的安全和效益

资助办法规定对验收通过的项目采取活动事后支付方式,一次性划拨,对部分通过和不通过验收的项目分别采取调整数额和不予支付处理。对个别特殊项目,可通过一事一议方式,由项目举办方提出申请并经研究同意,可预付30%。事后支付方式主要目的是要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增强举办方的责任,避免货不对板现象发生。

亮点八:申报方式采用线上申报、线下审核相结合

资助办法规定申报项目要线上申报、线下审核,申办方要登录《珠海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和管理平台》,网上提交资料,市评审办对网上提交资料进行预审查,并通知申办方提交原件查验及书面申报材料。申报时间每年安排两次,分别为每年3月和8月。对特别重要的项目,可按照“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原则,由申办方向市评审办书面提出申请。今年8月,将首次向社会公开征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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