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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陆河县出台《优秀农村实用人才选拔管理办法》

2014-06-15 来源: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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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开发农村人才资源,近日,汕尾市陆河县委组织部出台了《陆河县优秀农村实用人才选拔管理办法》。

     《办法》提出,从2012年起在该县选拔第一批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包括种植能手、养殖能手、农产品加工能手、农村企业经营人才、农村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或协会带头人、技能带动型人才、文体艺术类人才、社会管理人才等九类。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实行分批选拔、动态管理,每批管理期三年,管理期内享受人才工作津贴。同时,建立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档案和信息库,建立县、镇领导干部与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联系制度,对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在技能培训、职称晋升、成果申报、科研项目立项、评先评优、村级后备干部培养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办法》的出台,对培养和造就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能服务的人才队伍,引导和带领农村群众学科技、用科技,依靠劳动技能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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