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澄海区印发《汕头市澄海区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区活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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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澄海区又印发了《汕头市澄海区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区活动工作方案》(下称《方案》),对澄海区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区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组织机构、工作内容以及工作要求作了具体要求和统一部署,标明了该区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区各项工作全面展开。
《方案》指出:开展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区活动,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党的十七大关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要求,动员和组织全区各方面力量全面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和积极参与全国科普示范区建设;必须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方针,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推动、各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在提高重点人群科学素质、增强基层科普服务能力、优化科普工作的社会环境等方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方案》要求各镇(街道)和区有关部门要相应成立创建活动工作机构,制订具体的活动办法,确保创建活动的有效开展。要针对重点人群,全面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要加强各级科普网络和科普设施建设,进一步健全镇(街道)、村(居)两级科普组织和基层科普队伍,提高基层科普服务能力;要创造科普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开展群众性、社会性和经常性的科普活动,充分利用大众传媒开展科技传播,整合社会资源,扩大科普宣传覆盖面,进一步完善全区科普示范体系建设,并不断创新,形成具有特色的科普活动品牌。《方案》还就加强领导、健全协调工作制度、建立考核管理与表彰奖励制度、确保科普经费投入、加大部门协作和宣传力度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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