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再次获命名为全国科普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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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4日,中国科协印发《关于命名首批2016-2020年度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的决定》(科协发普字〔2016〕8号),命名435个县(市、区)为首批“2016-2020年度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广东省共有17个县(市、区)入选,佛山市禅城区名列其中,这是禅城区第三次获命名为全国科普示范区。2月22日,广东省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印发《关于命名首批2016-2020年度广东省科普示范县(市、区)、镇的决定》(粤纲要办发〔2016〕6号),禅城区第二次获命名为广东省科普示范区。
佛山市禅城区2008年被中国科协授予“2008—2009年度全国科普示区”称号。2011年5月中国科协再次正式命名佛山市禅城区为“2011—2015年度全国科普示范区”,9月获得“广东省科普示范区”授牌。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2020年度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科协办发普字〔2014〕28号)和《广东省科协关于组织开展2016—2020年度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广东省科普示范县(市、区)和镇创建工作的通知》(粤科协普〔2015〕14号)的精神,为有利于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工作,2015年8月,佛山市禅城区向省科协、中国科协申报创建2016—2020年度全国、广东省科普示范区。2015年10月,佛山市禅城区接受了省科协2016-2020年度全国、广东省科普示范县(市、区)检查验收工作组的检查验收,省科协检查验收工作组通过实地考察、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高度肯定了禅城区的创建工作和成效,给予了高达113.5分的考核评分,佛山市禅城区再创全国、广东省科普示范区工作顺利通过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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