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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惠阳区举办新《环境保护法》学习讲座

2014-12-30 来源:惠州市惠阳区科协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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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环境保护法》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了更好地学习贯彻新《环境保护法》,12月26日,惠州市惠阳区邀请了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博士生导师李挚萍前来授课。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小军,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曹伟固等区四套班子领导,以及全区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相关企业代表在惠阳大剧院参加了学习。讲座由曹伟固主持。

讲座中,李挚萍教授深入浅出、引用案例,就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的亮点及重要法律条文向与会人员进行了详细解读。讲座共分“环境保护的新理念”、“政府的环保职责”、“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能”、“强化环境行政执法”、“企业对环境的保护义务”、“企业实施环保法的激励措施”、“完善环境保护的基本制度”、“严格环保的违法责任”等8大部分。据介绍,新《环境保护法》被誉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其对违法企业设置了“按日处罚”规则,赋予了环保部门“查封、扣押”强制执行权,并引入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处罚手段,大大增加了排污企业的违法成本。

惠阳区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环保、科技、科普等部门的工作人员要认真贯彻学习、宣传、执行好新的《环境保护法》。各企业负责人要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清醒认识《环境保护法》的严格要求,按照新《环境保护法》的规定,自觉主动的整治、整顿和完善好企业经营,使企业能够做大做强,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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