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出台《关于加强新时期科协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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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是东莞市科协发展历史进程中,注定要创造新的辉煌的一年。日前,东莞市委、市政府正式出台《中共东莞市委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期科协工作的实施意见》(东委发【2014】9号,下面简称市委9号文),就如何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期科协工作的意见》(粤发【2013】2号,下面简称省委2013年2号文),发挥科协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广大科技工作者的桥梁纽带作用,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的创新热情和创造活力,加强东莞市新时期科协工作,提出了六个方面23小点的实施意见。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关于加强市科协工作的意见,这在东莞市历史上是第一次,这既是对省委2013年2号文的进一步贯彻落实,也充分体现了东莞市委、市政府对市科协组织的充分信任和高度重视,寄予了省、市两级党委、政府对科协组织的殷切期望。市委9号文是指导今后一段时期做好市科协工作、发展科协事业的纲领性文件和行动指南,为接下来一段时期内东莞市科协工作和科协事业更好更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东莞市科协将于7月份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召开市委9号文的宣讲工作,将市委9号文的精神传达到全市各级科协组织和广大科技工作者中去。对于全市各级科协组织来说,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就是结合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市委9号文精神,用文件精神统领全市科协工作,将全市广大科技工作者和科协工作者的思想统一到市委9号文所确定的总体要求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市委9号文所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把文件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聚合科技的力量,助推东莞高水平崛起。
附件:请点击查看《中共东莞市委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期科协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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