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和《广东省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出台
4月28日,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东省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和《广东省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这是广东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有关科协组织和科协工作改革文件,结合广东实际,相应制定的文件。这是全省科协系统改革的顶层设计,对于在新时期做好科协工作和推动科协改革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广东省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从四个方面提出多项改革措施。一是改革联系服务科技工作者的体制机制。提高科协领导机构中基层科技工作者代表比例,完善常委会和全委会工作机制,深化科协机关和直属单位改革,加强市、县(市、区)科协组织建设,推动科协组织向基层延伸,拓宽干部交流成长渠道,建设网上科技工作者之家,改革人才服务机制。二是全面改革学会治理结构和治理方式。改革团体会员制度,深化学会治理结构改革,完善学会治理方式,探索建立学会联合体。三是创新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产品的机制。创新服务学术活动机制,创新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推进承接政府转移职能试点工作,创新科学文化公共服务机制,创新服务党委和政府决策服务机制。四是加强对科技工作者的政治引领。加强思想引领机制,改革学会党建工作机制,创新学会党组织运行机制,引导科技工作者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立健全保障机制。
《广东省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将围绕相关科技评估、工程技术领域职业资格认定、技术标准研制、科技奖励推荐等四大类开展省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试点,适合学会承担的相关工作,通过公开竞争择优的方式,委托学会承担。通过试点工作,进一步探索深层次问题,积累改革经验,形成制度机制成果。
广东省科协将认真学习,制定措施,抓好省级层面改革。同时,将开展对地市科协的宣贯工作,积极推动市县级科协改革。将统筹规划,加快推进,力求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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